1.古瓷紋飾、刀法自然流利
仿造者生硬、做作、呆板,絕無真品紋飾那種揮灑自如的流暢感,而處處留下臨摹痕跡。
2.古瓷釉面無耀眼的浮光(燥光),光澤靜穆;新瓷則有耀眼的浮光,仿古瓷往往作假去掉浮光。去掉浮光的方法主要有:
(1)用酸浸涂去光,用這種方法處理的,釉色蒼白,與古瓷不同。
(2)用獸皮打磨,用這種方法處理的,在放大鏡下觀察,釉面可見無數(shù)平行的細(xì)條紋。
(3)用茶水加少量堿久煮,用這種方法處理的,釉色不正,仔細(xì)比較,即可識(shí)其破綻。
3.出土的古瓷土銹進(jìn)入釉里,一般土銹都在釉薄之處;仿者土銹附于表面,用水洗之即去。
4.釉上彩瓷一般達(dá)100年之久者,迎光斜視可見彩的周圍有一層淡淡的紅色光澤,俗稱“蛤蜊光”。
5.有的贗品采用在舊器上后加彩的方法,使其改頭換面,冒充名貴品種。鑒別的方法是:仔細(xì)觀察釉彩,一般來講舊器用過都會(huì)留有傷痕,如傷痕在彩面下面,必然是偽作。此外,后加彩一般較鮮艷,且光澤度強(qiáng),猶如舊衣服上打的新補(bǔ)丁,格外醒目,顯得很別扭。
6.金水(即將黃金溶解于王水)最初為德國(guó)人居恩在1830年所創(chuàng)制。我國(guó)瓷器上的金色,一般來講為1840年鴉片戰(zhàn)爭(zhēng)前,用金粉描畫,金色深沉。1840年以后,用金水描畫,光澤度好。因此鑒別古瓷的金色,可以說1840年是一條分界線。此外,古瓷的金色歷久磨損變色,或僅留下痕跡,仿古瓷金色則艷麗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