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3日,土耳其經濟部發(fā)布第2018/6號公告稱,對原產自中國的日用陶瓷產品(土耳其語:Porselenden ve Seramikten Sofra ve Mutfak E?yas?)作出反傾銷終裁:涉案產品的進口對土耳其構成傾銷并對土耳其國內產業(yè)造成了損害。決定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對中國涉案企業(yè)基于CIF價格征收8%的反傾銷稅。涉案產品的土耳其稅號為6911.10.00.00.11、6911.10 .00.00.12、6911.10.00.00.19、6912.00.21.00.00、6912.00.23.00.00、6912.00.25.00.11、6912.00.25.00.12、6912.00.25.00.19 和6912.00.29.00.00。
2016年9月24日,土耳其經濟部發(fā)布第2016/38號公告,對原產自中國的日用陶瓷產品啟動反傾銷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