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館作為公共事業(yè),文物鑒定絕不是小圈子里部分專家的“兒戲”,而應(yīng)當是面向大眾的一項“工程”。要有開放的態(tài)度和視野,才能吸取更多的社會力量參與進來。
夏末的一個午后,位于杭州南復路上的浙江南宋官窯博物館里人影寥寥。偌大的館區(qū)由遺址館、主題館、體驗館等組成。而就在歷代精品館中,原本就不多的參觀者,幾乎都集中在位于出口處附近的一件長沙窯大執(zhí)壺展柜面前指指點點:“喏,這就是中央臺質(zhì)疑的假貨。”
一直以來,這件號稱精品的大執(zhí)壺始終在該館最亮堂的單獨展柜中,擁有一派“鎮(zhèn)館之寶”的氣勢。然而不久前,在中央電視臺新聞頻道專題片《壺王真相調(diào)查》中,故宮博物院陶瓷專家楊靜榮卻公開質(zhì)疑這把長沙窯大執(zhí)壺為贗品。從故宮博物院的“十重門”,到如今的“贗品門”,無論專家還是大眾,忽然對我國博物館藏文物均投入了極大的熱情和關(guān)注。一時間,“壺王”身世成謎。盡管如此,在數(shù)次與杭州文博方面的專家、領(lǐng)導,以及南宋官窯博物館館方的接觸中,記者感受最深的卻是一派“淡定”,從相關(guān)領(lǐng)導的“這事還不需要我出面”,到館方始終堅持的“壺王”不下架,外界的軒然大波仿佛在官窯博物館內(nèi)波瀾不驚,倍覺詭異。
鑒定存疑
長沙窯大執(zhí)壺究竟是的的確確“根正苗紅”的唐代壺王,還是以假亂真的“糊王”?首先還要先從長沙窯大執(zhí)壺的入館追溯起。
6年前,杭州南宋官窯博物館向社會征集藏品,安徽淮北的收藏愛好者丁仰振聞訊,立即捐贈了近千件私人藏品。當時博物館邀請了南京博物院研究員張浦生、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研究員朱伯謙、故宮博物院研究員馮小琦和揚州市文物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朱戢四位專家,對這批文物一一過手鑒定,每位專家對這些文物都有一票否決權(quán)。最后,通過專家的審定,共有600多件文物入選,其中就有這把長沙窯大執(zhí)壺。
根據(jù)南宋官窯博物館出示的鑒定書,記者了解到,當時這些藏品都一致通過了鑒定,專家還建議館方將“長沙窯大執(zhí)壺”向國家文物部門推薦為一級文物。然而,館方出示的鑒定書上卻有令人頗感匪夷所思的一點:鑒定書的簽字日期居然是2007年3月,而不是實際鑒定時間的2005年,而且鑒定書上只有三位專家的簽名,馮小琦的名字并沒有出現(xiàn)。對此,南宋官窯博物館館長鄧禾穎的解釋是:“2005年博物館完成全部文物征集時并沒有專家的鑒定報告書,而2007年的完成鑒定書也只是將鑒定過程補充得更加完善。”似乎多一人少一人根本無所謂。馮小琦對此則表示當時去鑒定時只是目測一下,之后也沒有人來要求過她簽名。
而當時的另一位鑒定專家——揚州市文物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現(xiàn)任揚州市佛教博物館館長的朱戢面對質(zhì)疑,坦陳他對當時的另一件藏品磁州窯白地黑花鼓確有不同看法,認為磁州窯,應(yīng)該找最為專業(yè)的河南或者河北的同志來看,他本人只能判斷是金代磁州窯系,但具體是哪個窯口生產(chǎn)的,卻并沒有把握,在畫工和做工方面,也不太精細。
此語一出,館方所稱的專家對每一件藏品意見都高度一致的說法又被外界所質(zhì)疑。那次鑒定會的組織者是原杭州南宋官窯博物館館長張振常,記者從他那里了解到,原來所謂的專家審核之前,對于這批來自淮北的藏品曾經(jīng)還有過一次鑒定。這第一次鑒定發(fā)生在2004年,當時館方邀請的五位專家(名字不詳)對其中的140余件進行了初步鑒定,結(jié)果是較為肯定的。次年,館方又邀請馮小琦等四位專家對剩余的400余件一一上手鑒定。2005年,杭州市政府對捐贈者丁仰振給予了1500萬元的獎勵,同時也是對這批文物的肯定。
如此“幸運”
在淮北,丁仰振專門收藏運河出土的瓷器,十幾年來早就遠近馳名。在他家中,到處堆積著瓷器殘片和完整的瓷器。雖然他早在上世紀80年代末就開始收集運河出土的文物。但因為來者不拒,仍是收了很多假貨。“收了有10年,回頭一看,60%是假的”,坦誠的丁仰振對此并不否認,但是他始終相信壺王是絕對的真品。據(jù)悉,丁仰振并非第一次捐贈。位于其家鄉(xiāng)的淮北市博物館,也是靠丁仰振捐贈的數(shù)千件文物而建立的。2008年,丁仰振還被國家文物局授予“薪火傳人”——首屆中國文化遺產(chǎn)保護年度先進個人榮譽稱號。正是這位丁仰振,坦陳這批捐贈文物并非出土,而是他從老百姓手上收過來的。賣方告訴他這是從運河中所挖掘出來的。對此,他深信不疑。而和丁仰振非常熟悉、同時也對這批來自安徽淮北的藏品非常了解的安徽省考古研究所副所長、古陶瓷專家李廣寧先生則認為丁仰振只是一個企業(yè)家,一個文物收藏愛好者,被古董販子欺騙也是很正常的。
對于長沙窯壺王,李廣寧就覺得鑒定的專家未必權(quán)威,未必都擅長于磁州窯類的鑒定。“比如張浦生先生,鑒定元明青花那絕對是非常權(quán)威的。但是鑒定這些高古的東西,我們不能講張先生沒看過長沙窯,但是至少不是像他鑒定青花那么最拿手。”術(shù)業(yè)有專攻,或許再資深的學界元老也會有些微的走眼。“此外,國家在運河挖掘了很多地方,從來沒有看過這么大,這么完整的東西。”作為長期從事安徽古運河挖掘工作的研究員,李廣寧不怎么相信體積如此之大的壺真能在唐代并不先進的官窯工藝中被制造出來,又那么巧在運河中被完好地挖掘出來。
然而,據(jù)丁仰振介紹,他所捐出的這件長沙窯壺王并非無雙絕品,在他家中就還有一個同樣的壺王,而且品相更好。“在南宋官窯博物館里展出的壺王其實釉色上比我手上的這件要差,除此之外,其他的一模一樣。”此外,還有半個類似壺王的碎片。這個消息無疑一石激起千層浪。要么丁仰振被“坑慘了”,如果是他的“幸運”,需要有三個條件:
一, 概率極小地一連獲得兩件半絕世僅有的珍品。
二, 它們都平靜地躺在同一條運河里,并被當?shù)厝隧樌谄稹?/p>
三, 數(shù)百年來,躺在河底的陶壺雖經(jīng)急流沖刷、航船行駛,這兩件碩大的陶壺而沒有絲毫損傷。
丁仰振坦言,當時經(jīng)過再三考慮,他捐出了兩件中品相較差的大壺,另一件則無法割舍。對于這個自己手上更為精致的長沙窯大壺,丁仰振更是自信十足,甚至透露出一個不為人知的秘密——幾年前,他聽了一位專家的建議,將自己手上的壺王帶到北京的一家鑒定機構(gòu)做了現(xiàn)代科學鑒定,但給出的結(jié)論居然是二三百年內(nèi)的制品!這顯然和他的預想相差太遠,他很不滿意這個結(jié)果,甚至對于現(xiàn)代科學鑒定的結(jié)論嗤之以鼻。他的理由很簡單——運河里只可能出土現(xiàn)代的東西或是唐宋的古物,根本不可能有中間年代的產(chǎn)物。所以,在捐贈之時,他也未將這段經(jīng)歷告知南宋官窯博物館與那四位參與鑒定的專家。
真真假假
且不論丁仰振的執(zhí)著與自信對還是不對。在央視的采訪中,故宮博物院研究員楊靜榮對于這個“壺王”的出身,始終堅持是20世紀90年代后的仿品。其依據(jù)有二:首先,他沒有見到窯址里出土過類似器物,這一點和李廣寧先生的意見類似,這么大的執(zhí)壺在目前發(fā)現(xiàn)的實屬首例。其次,從實用功能來講,如此尺寸的執(zhí)壺在當時只可能用來裝酒或者盛水,但裝滿液體之后,若是要用手抓起該壺,壺把卻明顯承受不了這樣的重量,可見整個壺的設(shè)計比例也有問題。此外,另有專家指出該執(zhí)壺的口形太小,和整個造型不符。釉面貼花圖形的比例失調(diào),與之前出土的長沙窯瓷器特征明顯不符,也存在著疑問。
在文博界,很少有專家像楊先生這樣公開質(zhì)疑別的專家已經(jīng)鑒定無誤的藏品。隨著社會關(guān)注度的急劇升溫,越來越多的專家介入并發(fā)表自己的看法,“壺王”還是“糊王”?變得撲朔迷離,越來越難一錘定音。
當時參與鑒定的專家朱戢雖然曾懷疑過磁州窯白地黑花鼓,但到目前為止,他始終認為長沙窯大執(zhí)壺是一件不可多得的珍品:“體型碩大、造型精美,是一件長沙窯的代表作。”無獨有偶,滬上知名的古陶瓷收藏鑒定家程庸先生也覺得這件壺王是真品的可能性更大,對于楊靜榮提出的幾點質(zhì)疑,他表示根據(jù)不足。
據(jù)程庸介紹,長沙窯窯址在長沙郊區(qū)銅官鎮(zhèn),而通常這些窯址經(jīng)常會有文物出土,一個異地的專家通常也難能見到本地的所有出土器物。其次,還有大量的盜墓文物出土,流散在民間。“在過去幾十年里,盜墓在全國各地普遍存在,甚至20年前有這么一句俗語叫:‘要想富,先挖墓,一挖便成萬元戶。’市面上少見的器物造型也是難以盡數(shù)的。”可以說,沒有見過的,未必就一定是仿品或贗品。對此,朱戢也認為,不能因之前沒有見過就否定這種器物的存在。揚州博物館就藏有一件長沙窯罐,體形大小與“長沙窯大執(zhí)壺”相似,出土前也從未見過類似的。后來該罐被定為國寶級文物。所以說因罕見的尺寸就質(zhì)疑為仿品,這一說法完全是沒有什么依據(jù)的。
對于壺把是否能承重,程庸認為,從實用價值來看,體型如此之大的長沙壺提拿時絕對不可能用一只手來完成。“我家里也有一把類似的長沙壺,20厘米高,直徑15厘米,沒有‘壺王’這么大。如果盛滿了,在提起壺的時候,還是要用手托一下壺底的,這很正常。就像我們平時提重物時,另一只手往往要幫忙托一下,是一個道理。”此外,還有一點不可忽視:唐代的長沙窯器物主要用來出口西域,而不是在普通生活中使用。“要經(jīng)過絲綢之路到達波斯、大食等西域各國,壺面上的圖案自然更趨近于異域風情,因此釉面造型上都沒有什么大的問題。”朱戢也提到,若是去往阿拉伯地區(qū),執(zhí)壺的使用方法多數(shù)是捧在手上或者頂在頭上,絕對不可能是抓著壺把。
像壺王這么大的大執(zhí)壺的制作工藝更是達到了唐代陶器燒制中的巔峰,一定是要對外展示其所能達到的高度和唐朝的繁華程度的,因此該壺的紀念意義應(yīng)該遠遠大于實用價值,這也就解釋了壺的口形和壺柄造型并不如一般的實用壺。程庸分析道:“試問這么大,從中土進口來的壺,在西域又怎么可能用來做日常容器使用?作為一種陳設(shè)倒更加合適。”
與程庸觀點向左,另外一位民間專家對記者說:在氣象宏闊的唐朝,沒有必要通過這樣一件超級大壺來展現(xiàn)盛唐氣象。民間日用器物,最大的原則是稱手,使用方便。如果是明器,比如唐三彩的馬、駱駝、武士等,做得高大些,用于鎮(zhèn)墓,這是合理的。執(zhí)壺沒必要承擔這樣的文化使命。
復雜的鑒定
專家的話孰是孰非?各執(zhí)一詞讓人完全摸不著頭腦。在這樣的風口浪尖,南宋官窯博物館特別召開了記者招待會,宣布將會在適當?shù)臅r間,再度邀請專家,對這600余件展品進行重新鑒定與核實。理不夠,專家湊。而事實上,所謂的“專家鑒定”,原本就從來沒有絕對準確的時候。
自古以來,由于保存條件、記錄手段的限制,對于古物的鑒定,始終依靠肉眼判斷。從宋徽宗對唐代書畫的鑒藏,到明朝董其昌根據(jù)古籍而將過眼書畫亂定名字,直至近代龐萊臣、吳湖帆、張大千、徐悲鴻等收藏大家的絕世珍藏,無不是依靠肉眼來完成。既然是主觀判斷,就難免發(fā)生失誤。例如大畫家黃賓虹為故宮鑒定藏畫,竟然將大量宋元古畫定為贗品,理由簡單而武斷——“宋元至今幾百年,這些古畫怎么會保存得那么新?”
類似這樣的“公案”難以計數(shù)。即使如國內(nèi)最頂級的專家如謝稚柳、啟功、徐邦達、劉九庵、楊仁愷等,在當年巡回鑒定全國書畫收藏時,也常常產(chǎn)生巨大的分歧。對此,他們采取的辦法是“立案存疑”,即:除了一致認可的最精的一級文物之外,對于各執(zhí)一詞的存疑作品,一律不“一錘定音”,更不一棍子打死,而是作為后人研究的參考資料,將各自所持的觀點如實記錄,有待日后鑒定系統(tǒng)相對完善時再作討論。
當然,這畢竟是鑒定國家收藏的辦法,一旦與經(jīng)濟利益掛鉤,恐怕就沒那么簡單了。1957年,謝稚柳見到北宋王詵《煙江疊嶂圖》真跡,建議上海市文管會收藏下來。誰知文管會鑒定后,一致認為不是真跡。謝稚柳怕在眾人認假的情況下,此畫有遭流失或毀滅的可能,于是自己出資一千八百元買下。誰知此事在“四清”運動中被認為投機,最終畫被沒收。直至謝稚柳晚年,此畫最終才以國寶文物的身份,由謝稚柳陳佩秋夫婦捐贈給上海博物館。
無獨有偶,在謝稚柳晚年,因為一件張大千《仿石溪山水》的畫,更引起南北鑒定權(quán)威的一樁大公案。當時,浙江一家公司以110萬元的高價拍下此畫,誰知鑒定家徐邦達卻認定此為摹本,真跡在臺灣。而拍賣公司則出具了謝稚柳的親筆鑒定為真跡的證書,以謝稚柳與張大千的關(guān)系,自然是有權(quán)威性的。于是,兩大泰斗各執(zhí)一詞,最終越鬧越大。謝稚柳去世后,此事鬧到最高人民法院,國家文物局邀請啟功在內(nèi)的十幾位專家在北京重新鑒定,仍認定為假畫。陳佩秋不服,親自上訪,一番辯論之后,法官也不得不感慨:“沒想到鑒定那么復雜呀!”
再如近年來柳和清藏林風眠畫,那么多世人從沒見過的大師盛年時期的探索之作是真是假,同樣引起不小的爭議。而其矛盾的根源,恰在于林風眠作品面對市場居高不下的價格。有著市場、價值、背景等諸多因素,鑒定不再是一件純學術(shù)行為,因而變得越來越復雜,牽涉的層面也越來越多。
即使如最一流的權(quán)威都會有如此大的分歧或者是看走眼的時候,何況今天區(qū)區(qū)一個長沙窯呢?問題的關(guān)鍵在于,究竟該相信哪一位專家的話?在如此浮躁喧囂的社會環(huán)境與壓力底下,無論哪一方,其所得出的結(jié)論又是否真正客觀、公正、可信?
上海另一位古陶瓷收藏鑒賞家梁志偉就對記者表示:單從所謂“壺王”的鑒定證書上看,已經(jīng)簽了字的幾位,可能在明清官窯方面是權(quán)威,但他們未必是鑒定長沙窯的專家。而馮小琦是長沙窯的專家,她沒有簽字的話,這份證書就不夠權(quán)威了。“另外,我覺得中國每個朝代每個窯口的器物,有傳承,但更有差異,光靠專家不行,最好還得請民間的長沙窯專家來看一眼。”事實證明,在許多非官窯器物的鑒定上,民間高手在市場里滾打摸爬,眼光更尖,感覺更準。他還告訴記者,上周六上海就有數(shù)位古陶瓷收藏家去杭州近距離觀察壺王,回來的評價是:“太假了。”
無償捐贈?
若沒有高達1500萬元的獎勵金額,關(guān)于長沙窯執(zhí)壺的真假與否,或許也沒有那么多人會感興趣。這也就是第二個問題根源所在——無償捐贈又怎會有獎勵?
似乎絕大部分人并不了解,所謂的“無償捐贈”,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一章第十二條,其實或多或少還是可以得到一些精神上或者物質(zhì)上的補償和獎勵的。
細數(shù)多年來曾將個人收藏精品捐贈國家的知名收藏家,如吳湖帆、潘達于、朱家溍、程十發(fā)等人,或多或少都曾得到過一些獎勵。或幫忙解決住房問題,或給予一筆獎勵金,或在生活上予以照顧等等。即使如大收藏家王世襄,也是通過以僅及藏品市價十分之一的低價賣給了香港某收藏家(但規(guī)定必須一件不留)來全部捐贈給上海博物館的方式,將自己一生收藏的百余件明清家具都捐給了國家。而王世襄所獲得的“收購價”,恰好夠他從當年即將拆遷的芳嘉園老宅搬出,在北京購買一套新房入住。
對于浙江南宋官窯博物館的這一批藏品,捐贈者丁仰振獲得了政府所給予的1500萬人民幣的獎勵,這不算一筆小數(shù)目。如果這批館藏都是真品,那價值遠遠超過這個金額,單單一件宋官窯產(chǎn)品,就會超過這個價。但反過來想,倘若這批捐贈品中的確存在不少贗品,那丟臉的,恐怕就不光是捐贈者一人而已了。
對于博物館來說,要豐富館藏藏品,除了考古部門移交和愛心人士捐贈外,深入社會廣泛征集成為一個非常重要的渠道。而藏品的真?zhèn)螁栴}也成為征集工作的難點所在,絲毫馬虎不得。同時,博物館作為公共事業(yè),文物鑒定絕不是小圈子里部分專家的“兒戲”,而應(yīng)當是面向大眾的一項“工程”。要有開放的態(tài)度和視野,才能吸取更多的社會力量參與進來。在這一點上,國外許多公立博物館所采取的無償捐贈的接收方式來擱置鑒定爭議,無疑是一個可借鑒的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