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時間,個別單位、個別人連續(xù)在有關媒體上,用極不負責任的、聳人聽聞的詞語,對國家標準《陶瓷板》(GB/T23266-2009)信口開河、說三道四,造成了極大的混亂。在此,有必要把《陶瓷板》國家標準的制定過程,與國際標準的比較告訴公眾,以正視聽。
一、標準的立項過程
“十五”、“十一五”以來,為貫徹國家建立“資源節(jié)約型、環(huán)境友好型”社會的要求,針對建筑陶瓷行業(yè)優(yōu)質原料緊缺、能耗、排放較大的現狀,相關單位在產學研結合的模式下,開展了薄型陶瓷磚的研究開發(fā)工作,國家對這一研究開發(fā)給予了很大的支持,先后將之立為國家科技攻關項目、國家科技支撐計劃課題,特別是在國家“十一五”科技支撐計劃課題“陶瓷磚綠色制造關鍵技術與裝備”中,明確把制定薄型陶瓷磚的標準列為課題任務之一。隨著研究工作的深入,項目和課題先后開發(fā)出大幅節(jié)約資源、節(jié)約能源的薄型陶瓷磚,并成功進入市場,引起了行業(yè)的轟動,成為陶瓷磚行業(yè)的重大科技成果。作為建筑衛(wèi)生陶瓷行業(yè)標準制修訂歸口單位———全國建筑衛(wèi)生陶瓷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標委會)組織相關力量,為科技新產品制定標準理所當然。在此背景之下,標委會向國家標準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標委)申報了《陶瓷板》標準的制定計劃。
2008年7月,國標委綜合[2008]118號《關于下達2008年第二批國家標準制修訂計劃的通知》下達了《陶瓷板》國家標準制訂計劃(計劃編號:0080847-T-609)。在此計劃下達之前,2008年4月8日國標委《關于對2008年擬立項國家標準計劃項目(第1批)征求意見的通知》在國標委網站上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公示,廣泛征求了社會各界對該項目立項的意見。
二、標準的起草制定過程
根據國家標準委的計劃要求,標委會組織了該標準項目的起草工作,標準由標委會歸口,負責起草單位為咸陽陶瓷研究設計院、廣東蒙娜麗莎陶瓷有限公司、山東德惠來瓷板裝飾有限公司,參加起草單位為:淄博城東企業(yè)集團有限公司。
實際上,在標準申報之前,由起草單位組成的起草小組就做了大量項目調研、試驗驗證工作,所以在標準計劃下達以后,經過緊張而富有成效的工作后,起草小組在較短的時間內完成了標準討論稿編制工作。
2008年9月20日,標委會發(fā)出建衛(wèi)標秘字第[2008]22號《關于對<陶瓷板>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的通知,面向行業(yè)主管部門、生產企業(yè)、相關科研院所及有關專家征求意見,為期一個月。》
2008年10月25日-26日,由標委會組織,召開了《陶瓷板》國家標準審議會,參加審議會的標委會委員、特邀專家共36人。這些代表包括中國建筑材料工業(yè)協會科技教委、華南理工大學、國家建筑衛(wèi)生陶瓷質量監(jiān)督檢驗中心、北京國建聯信認證中心有限公司、佛山市質量計量檢測中心、佛山鷹牌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廣東新中源陶瓷有限公司、廣東唯美陶瓷有限公司、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諾貝爾集團有限公司、佛山歐神諾陶瓷有限公司、佛山市嘉俊陶瓷有限公司、廣東宏陶陶瓷有限公司、佛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綜合技術中心、國家建筑裝修材料質量監(jiān)督檢驗中心、廣東省佛山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標準與編碼所、潮州市陶瓷行業(yè)協會、佛山市興輝陶瓷有限公司、佛山市金舵陶瓷有限公司、廣東東鵬陶瓷有限公司等單位。審議會在充分討論、認真聽取不同意見的基礎上,對標準的名稱、分類、尺寸、厚度、關鍵技術指標要求等取得了一致意見,形成了標準送審稿,連同調研報告、起草說明、審議會會議紀要等一并上報國標委。
2009年3年9日,國標委發(fā)布公告(2009年第2號(總第142號)),批準了《陶瓷板》標準,并于2009年11月5日開始實施。
三、國家標準《陶瓷板》與國際標準的比較
標委會(SAC/TC249)是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和中國建筑材料聯合會領導的標準化技術組織,負責全國建筑衛(wèi)生陶瓷專業(yè)技術領域的標準化技術歸口管理。業(yè)務上與國際標準化組織ISO/TC189陶瓷磚技術委員會對口。標委會連續(xù)多年代表中國參加了ISO/TC189陶瓷磚技術委員的年會,參與討論了陶瓷磚國際標準的制修訂過程。目前,ISO/TC189尚沒有制訂薄形陶瓷磚方面的國際標準。我們先后于2009年和2010年在ISO/TC189年會上遞交了關于薄型陶瓷磚的標準提案,受到了會議的重視。
由以上事實可以看出:
1、《企業(yè)“綁架”陶板行標,生產產品很落后》的作者完全不清楚GB/T23266-2009《陶瓷板》國家標準的制訂過程,信口開河,是對標準起草單位、標準起草人、參加標準審議的委員、專家的極不負責任的言論,希望該作者能尊重他人,尊重標委會的工作,尊重別人的勞動成果。
2、陶瓷板國家標準,從立項、起草、審議、報批,到最后的發(fā)布,完全是按照標準項目的規(guī)定程序進行的,從參加標準審議的代表來看,具有廣泛的代表性,怎么能說“整個標準制定過程不透明”、“不公正”,是“幾家企業(yè)、幾個學者苦練三載橫行天下”呢?
3、所謂的陶瓷板標準未考慮國際競爭、標準落后問題。
批判《陶瓷板》標準落后的作者說:陶瓷板標準厚度“不超過6mm”是保護了落后產品,“比國際上通行的(姑且這樣說)3mm-5mm要寬松”,言下之意不利于國際競爭,不知道這位作者是沒有認真理解標準內涵還是有意詆毀標準,請你仔細閱讀標準,在《陶瓷板》標準的關鍵技術指標“5.4破壞強度和斷裂模數”中,分別按大于等于4.0mm、小于4.0mm給出了數值,表明標準充分考慮了各類產品的適用性,你把產品做到3mm-5mm,仍然適用于本標準,怎么就限制了你的國際競爭力了呢?
4、在《BOBO薄板面臨技術先行尷尬 呼喚新標準》一文中,作者無視國家標準《陶瓷板》的發(fā)布實施,說“目前國家標準只有陶瓷板行業(yè)標準(編號為GJ/T172-2009)”,這位作者,你可真夠“尷尬”的,你不至于連國家產品標準和行業(yè)施工規(guī)范都分不清吧?竟然把部頒規(guī)程《建筑陶瓷薄板應用技術規(guī)程》與產品國家標準混為一談。
最后我們還想說:產品競爭、企業(yè)競爭是好事,這種競爭對行業(yè)的技術進步、科技發(fā)展起著巨大的推進作用,沒有競爭就沒有發(fā)展,對于企業(yè)間的競爭,我們無意介入,但是,這種競爭一定要建立在正當和誠信之上,產品的好壞,自有消費者評價,而不在誰喊得兇,為了自我標榜,竟然對經過完全程序發(fā)布的國家標準說三道四,發(fā)表“深度”不負責任的言論,意欲何為?我們不禁要問:《陶瓷板》國家標準惹了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