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廠企搬遷賣廠房、設備,實施強迫交易的案件去年下半年開始出現,公司廠企負責人在做生意時需提高法律意識,提高警惕,談妥事項需簽訂好合同再做交易。”南莊派出所所長李健明說。昨日上午,禪城警方召開“打黑除惡”公開處理大會,對包括禪城首例強迫交易案在內的16名涉黑涉惡犯罪嫌疑人公開執(zhí)行逮捕。
據辦案民警介紹,從去年開始,南莊、張槎、石灣等不少企業(yè)因產業(yè)轉移需要搬遷,大批設備、廠房需要出讓或轉移,有不法分子借機使用恐嚇等手段要求這些工廠低價出讓。
其中,南莊鎮(zhèn)一陶瓷公司因企業(yè)搬遷,計劃把位于南海區(qū)西樵鎮(zhèn)一間廠房內一臺三層樓高的煤氣發(fā)生爐和車間噴霧塔,以近300萬元的價錢賣掉。信息公開出去沒多久,5月28日有兩名“買家”來到廠區(qū),隨便走了一圈,就決定將兩個設備買下來,而且為了表示“誠心”購買,他們支付了10萬元定金,約定兩日后再簽訂購買合同,然后兩名買家匆匆離去。
兩日后即5月30日,“買家”時某帶著4名同伙來到賣設備的陶瓷公司“簽合同”。當公司老板拿出事先準備好的合同時,時某等人卻嫌合同太詳細看不懂,然后拿出一份自己提前擬好的另一份。公司老板發(fā)現,時某等人的協議擅自擴大了買賣范圍,本來公司只買廠區(qū)的煤氣發(fā)生爐、噴霧塔兩樣設備,但協議里卻包括了擬售設備以外的相連設備,就連相連的電線、水管和消防管道等設施也在里面,等于把全廠設備以近300萬元全部賣給他們,公司老板自然不肯簽字。
時某等5人看到公司老板不肯就范,開始“發(fā)飆”,他們圍住公司老板輪番恐嚇,威脅不簽字就燒廠、傷人!與此同時,時某等人事先找來的二三十拆卸工人已在陶瓷公司的西樵廠區(qū)拆設備,拆的不是煤氣發(fā)生爐和車間噴霧塔,而是供電房和其他廠房里的設備。
公司老板恍然大悟,時某等人來者不善,不是誠心做生意,而是來低價強購價值不菲的全廠設備的,于是乘隙抽身報警。
南莊派出所民警接到報警后,迅速趕到現場將時某等5人全部控制,并制止了公司在西樵廠區(qū)內的強拆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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