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公布了2009年4月在商標管理案件中認定的277件馳名商標、在商標異議復審、爭議案件中認定的91件馳名商標以及在商標異議案件中認定的22件馳名商標,其中建陶業(yè)有佛山石灣鷹牌陶瓷有限公司的商標“鷹牌及圖”、廣東能強陶瓷有限公司的商標“GRIFINE及圖”、山東耿瓷集團有限公司的商標“耿瓷及圖”和福建華泰集團有限公司的商標“華鴻HUA HONG及圖”,共計4件商標被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
此外,藝術陶瓷類企業(yè)福建省佳美集團公司的“第1010069號圖形”以及陶瓷釉料企業(yè)江蘇拜富色釉料有限公司的“拜富BAIFU及圖”兩件商標獲得認定。
據(jù)了解,自去年“國家免檢”和“中國名牌”兩大“國”字號認證被取消后,“中國馳名商標”是唯一碩果僅存的“國”字號認證,因此企業(yè)申報的競爭與往年相比更為激烈。為保證中國馳名商標認定的公正、公平,國家工商總局從評選制度、評選程序、評選監(jiān)督等多方面都作了嚴格規(guī)定,其中評選過程便經(jīng)歷了報送、初審、復審、核審、認定和公布等6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