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國家稅務(wù)總局發(fā)布了《關(guān)于提高輕紡電子信息等商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明確從2009年4月1日起提高紡織品、服裝、輕工、電子信息、鋼鐵、有色金屬、石化等商品的出口退稅率。具體調(diào)整為:將CRT彩電等商品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7%;將紡織品、服裝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6%;將金屬家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3%;將車輛后視鏡等商品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1%;將鎖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9%;將商品次氯酸鈣及其他鈣的次氯酸鹽等商品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5%.此次調(diào)整共涉及3802個稅號。 其中,建筑陶瓷、衛(wèi)生陶瓷以及部分搪瓷制品等商品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