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中韓兩國的陶瓷藝術交流,搭建良好的學術互動平臺,經(jīng)研究擬在“中國瓷都”福建德化和“全國精神文明城市”福建三明兩地開展“2008中韓陶藝家作品交流展暨中韓陶藝交流系列活動”。
一、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德化陶瓷職業(yè)技術學院、三明學院、慶熙大學藝術設計學院(韓國)
支持單位:德化縣人民政府
協(xié)辦單位:福建省陶瓷藝術專業(yè)委員會、韓國現(xiàn)代生活陶藝家協(xié)會
二、日期、地點和內(nèi)容
1、日期:2008年6月26日—6月30日
2、地點:德化、三明
3、內(nèi)容:作品展覽,學術講座,陶藝制作,參觀博物館、古龍窯遺址、瓷塑名家作坊等學術交流活動。
三、2008中韓陶藝家作品交流展、系列活動、組委會
藝術顧問:呂品昌、徐吉龍(韓國)
主 任:陳師憲、梁一池
副主任:吳志偉、董美彬、陳言靄、鄭有根(韓國)
秘書長:張南章
副秘書長:賴榮偉、徐俊東、蘇珠莊、樸允洙(韓國)
總策劃:林梓波、金優(yōu)石(韓國)
四、陶藝交流活動嘉賓
特邀韓國著名陶藝家徐吉龍教授等15人,特邀中國陶藝名家20人,德化瓷塑名家、各地參展陶藝家等。
五、作品參展細則
參展作品:特邀藝術家作品,韓國15件,中國15件;另從報名參選的作品中評選出50件優(yōu)秀作品參展,共計80件作品參加“2008年中韓陶藝家作品交流展”。
報名資格:歡迎中韓兩國全體陶藝工作者報名參加,年齡、資格不限。
征件內(nèi)容:
1、以陶瓷媒材為主之藝術作品(作品中陶瓷材料須占整件作品二分之一以上)。
2、主題不限,傳統(tǒng)陶藝類、生活陶藝類、現(xiàn)代陶藝類、工藝陶瓷類均可。
報名辦法:
1、所有報名、入選參展的作品一律免收評審費、參展費。
2、報名截止日期為2008年6月1日,逾期不再接收報名。
3、請認真填寫“作品報名表”,并提供評選與入選后出版畫冊用的高清晰度(數(shù)碼1-2MB)作品照片若干張和個人照片一張,通過電子郵件發(fā)送到指定郵箱:1999007@163.com ,或郵寄。
注意事項:
1、每位作者的參評作品不超過3件(套)。
2、每件(套)作品要求注明作品名稱、作者姓名、作品規(guī)格、制作材料、燒成溫度、創(chuàng)作年代。
3、組委會收到報名表和作品照片后,將組織專家對送選作品進行評審,評審通過的優(yōu)秀作品將于6月5日前通知作者作品送展具體事宜。
4、報名聯(lián)系方式 。
E_mail:1999007@163.com
聯(lián)絡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區(qū)·三明學院藝術系(郵編:365000)
聯(lián)系人:林梓波 電話:13235988161(請12:00—21:00時聯(lián)系)
六、作品送展及返回辦法
1、通知入選的陶藝家作品必須于2008年6月22日前郵寄送達展覽地點,或25日前本人送達,26日開幕展出。逾期組委會不再受理,并取消入選資格。具體作品送展地點和聯(lián)系方式待入選后通知。
2、參展陶藝家在寄送參展作品時請在作品底部及外包裝箱明顯處貼標簽并注明××類作品及作品名稱、作者單位,以便展覽后核對裝箱返還。請作者將作品妥善包裝,如有損壞自行負責。
3、所有作品送展運輸費用及作品保險費由作者本人承擔。展覽結束后作品由作者本人或委托他人取回。如能郵寄返回的,組委會可代為辦理,但不承擔作品的安全保險責任,如有損壞遺失由作者自行負責。
七、其他事項
1、組委會將出版《2008中韓陶藝家交流作品集》精美畫冊,在韓國印刷出版,參展陶藝家每人贈送一冊。
2、參展陶藝家出席開幕式的往返費用自理,開幕式當天的食宿由主辦方負責統(tǒng)一安排。
3、“2008中韓陶藝家作品交流展”組委會擁有參展作品的版權,組委會有權對參展作品進行宣傳、出版與交流。
4、參展的作品如有抄襲、剽竊他人作品之嫌,因侵犯他人知識產(chǎn)權所引發(fā)的法律糾紛,均由作者本人自負,組委會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2008中韓陶藝家作品交流展、系列活動組委會
2008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