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有大有小,有幾十萬、上百萬的大“會”,也有五千、一萬的小“會”。講起“會”來,溫州人頭頭是道。季小姐給記者舉例子,比如一萬元的“會”,一般誰發(fā)起就由誰擔(dān)任“會主”,也就是說,誰最急著用錢,誰就去組織“會”,會主再找10個人一起組成11個人的會,期限是11個月。在正式組“會”之前,11個人會一起商定一個固定的交款時間,比如每月10號或15號為交錢日,另外,“會主”負(fù)責(zé)把11個人的聯(lián)系方式、用錢順序排好,做成表格,每人一份。
“會”成立后,在同一時間,除“會主”外的10個人每人拿出1000元交到“會主”手里,或打到“會主”的銀行賬號,這1萬元錢第一個月就歸會主使用。按照事先排好的用錢順序,到了第二個月的交錢日,除當(dāng)月用錢的那個人以外的10個人,還是把1000元錢交給“會主”,由“會主”收齊錢后交給要用錢的人,“會主”也是從這個月起,每月在交錢日交1000元錢。第二個月用錢的人從第三個月起,每月的交錢日需要交1050元錢,其中50元是利息,到“會”結(jié)束,這個人共需支付450元利息。第三個月用錢的人從第四個月起每月交1050元錢,到“會”結(jié)束共支付400元利息,以此類推。最后一個用錢的人不需要支付利息,待“會”結(jié)束,他可得到10450元。在整個過程中,只有“會主”是不需要支付利息的。
利息是怎么確定的?怎么排列用錢順序?有沒有其他約束條件?……其實(shí),“會”只是民間比較流行的一種方式,都是大家商量著做的,沒有特別嚴(yán)格的模式和規(guī)定。利息的多少一般是由大家商定,基本上是參考銀行同期利率,計(jì)算出一個高于銀行存款利息的利息。怎么排用錢順序也沒有固定方法,一般由會主協(xié)調(diào)決定。除了約定好每月的交錢時間和會主做好的聯(lián)系表格以外,沒有其他任何約定。
“因?yàn)闆]有其他約定,所以一般都是會主找親戚朋友等比較熟悉或者信任度高的人組會的,拿了錢走人的情況也有,如果真那樣,也沒辦法。”說到“會”的風(fēng)險(xiǎn),季小姐這樣告訴記者。她說,幾十萬、上百萬甚至上千萬這些比較大的“會”,比小“會”要復(fù)雜得多。比如每個月要交1萬,一個人交不出,可以兩個人組成一組,利息分?jǐn)偂?/p>
一位在杭州做生意的溫州人陳先生告訴記者,幾千萬元“會”的構(gòu)成就像一家公司,有一個董事長掌管全局,其他都是股東。擔(dān)任董事長的人一般都是資產(chǎn)最多,資本實(shí)力等最雄厚的人。董事長說話具有相當(dāng)?shù)姆至,用錢的順序由董事長決定,如果其他股東有異議,則開會投票表決,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
陳先生告訴記者,因?yàn)闇刂萑俗錾獾亩啵芏嘈∑髽I(yè)到銀行貸款比較困難,就算能貸到款,但手續(xù)太麻煩,等手續(xù)都辦好了,可能最佳的生意機(jī)會就錯過了。因此,做生意的溫州人更習(xí)慣于以“會”的形式來解決資金問題。再加上利息比銀行要高,有閑錢的人也樂于把自己的錢參“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