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實施辦法(試行)》與《廣州市經濟適用住房制度實施辦法(試行)》日前公布了全文,這兩個辦法是在征求了公眾意見之后形成的,同之前的征求意見稿相比,新增了“廉租房三次不服從實物配租者改發(fā)貨幣補貼”等內容,同時明確單身者不能購買經濟適用房。
800元以上物品算入家庭資產
按照規(guī)定,人均家庭資產凈值限額超過11萬元就不能申購經濟適用住房,超過7萬元就不能申請廉租住房保障。在家庭資產審核方面,兩個辦法都增加了“申請人在申報家庭資產時,應當將價值800元以上的上述物品全部統計在內”的規(guī)定。
“上述物品”具體包括:購買或出售的住宅、商業(yè)及工業(yè)物業(yè),停車位及已協議買賣的房產,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自用和經營用車輛,價值以現估價值為準。企業(yè)股份、股票、各類基金、債券等投資類資產。字畫、古幣、瓷器等古董,黃金、白銀等貴金屬,郵票、貨幣等收藏品和其他物品。
三次不服從實物配租改發(fā)補貼
按照規(guī)定,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廉租住房保障以發(fā)放租賃住房補貼為主要方式,同時實行實物配租和公房租金核減等方式。辦法增加了“實物配租家庭不服從安置住房累計三次的,采取以發(fā)放租賃補貼的方式解決住房問題”的規(guī)定。
購買經適房實行家庭成員全名制
辦法明確,單身人士不能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當以家庭為單位并實行家庭成員全名制。申請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或與申請人有法定的贍養(yǎng)、撫養(yǎng)或收養(yǎng)關系的人員)必須共同提出申請。
違反計生政策扣減20分
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對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的輪候制度設定了詳細的打分方法,按照住房情況、收入狀況、落戶時間、家庭結構等因素,科學設計評分標準,作為輪候的依據,從而使困難程度越高的家庭計分越高,也就可以盡早享受住房保障。
公布的辦法增加了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家庭扣減20分。而在加分項,則明確了殘疾人的殘疾等級必須達到三級以上(含三級)才能享受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