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法案建議,加強對違反者的民事和刑事處罰;加強第三方獨立安全檢驗機構;徹底禁止含鉛兒童產品等。
最近遞交的“2007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改革法案”建議,加強對違反者的民事和刑事處罰;加強第三方獨立安全檢驗機構;徹底禁止含鉛兒童產品;要求廠商加強信息披露;保護檢舉廠商和進口商不法行為的員工
一向以質量著稱的美國最大玩具商美泰公司(Mattel Inc.)在經歷這個夏末的數(shù)次召回事件之后成了“道歉者美泰”。
9月19日,美泰首席執(zhí)行官羅伯特·埃克特(Robert A. Ecker)在美國眾議院交代調查結果,重申歉意;三天后,他的全球業(yè)務執(zhí)行副總裁迪湯姆(Thomas A. Debrowski)又飛到北京,向中方致歉,表示所召回的玩具絕大部分由美方設計缺陷所致,美泰愿負全面責任。
不過,對美國立法者們來說,此次玩具含鉛超標召回事件已然成為全面加強進口消費品安全立法的契機。
繼9月12日參議員馬克·普萊爾(Mark Pryor)向參議院遞交“2007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改革法案”之后,9月20日,眾議員托馬斯·雷諾(Thomas M. Reynolds)又致信眾議院議長佩羅西,希望她能成立“進口產品安全特別委員會”。
“大家都想知道誰該挨罵。簡而言之,我們都該被罵——政府、議會、規(guī)范者、廠商、進口商、零售商和每一個自覺或不自覺地參與政策決策的人,”改革法案的推動者之一、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委員托馬斯·穆爾(Thomas H. Moore)在9月19日的眾議院聽證會上說。
穆爾認為,消費品安全委員會地位已逐漸被消弱,人員由成立初期的900人縮減到現(xiàn)在的420人。自2000年布什政府上臺以來,政府撥款越來越少,他們不得不采用提前退休或買斷工齡的辦法來減員。
消費品安全委員會主席南希·諾德(Nancy Nord)也在聽證會上抱怨說,與農業(yè)部下面的食品藥品管理局相比,消費品安全委員會是個缺乏資源和法定權力的小機構,既無法展開海外監(jiān)督或大規(guī)模的海關檢驗,也無權扣留或查收不合格產品。
諾德還例數(shù)了美國法律在進口產品安全方面的漏洞。她說,雖然1978年美國就禁止在玩具和兒童家具上使用含鉛涂料,但消費品安全委員會缺乏法定權威去發(fā)揮更大的作用。此外,國會1973年的立法只強調美國進口商、分銷商和零售商應遵守產品安全法規(guī),卻沒有預見到34年后,美國對進口產品的依賴程度如此之高。
在過去的一個月里,穆爾和諾德在眾、參兩院積極游說,指出要確保產品安全、保護消費者利益,就必須讓相關法令與時俱進,加強消費品安全委員會的權力。本月,參議員馬克·普埃爾已同意把他們的主要要求納入到9月12日遞交的“2007年消費品安全委員會改革法案”中。中美工作小組聯(lián)合主席之一、伊利諾伊州聯(lián)邦眾議員Mark Kirk告知《財經》記者,國會將于10月中旬對該法案進行討論和表決。
該法案要求加強消費品安全委員會的資金投入,使該委員會在2013年擁有至少500名雇員,更新檢驗設備,增加消費品安全委員會在美國入關口的機構。法案還要求加強對違反者的民事和刑事處罰,加強第三方獨立安全檢驗機構,徹底禁止含鉛兒童產品,廠商加強信息披露,保護檢舉廠商和進口商不法行為的員工。
眾議院議員托馬斯·雷諾則于9月20日致信眾議院議長佩羅西,希望能成立一個專門控制進口產品安全問題的特別委員會。雷諾說,現(xiàn)在對進口產品的檢查和控制擁有一定權限的涉及12個部門、34個政府機構和超過20個眾議院委員會。這使得結構冗余低效,難以應對日益增多的進口產品安全問題。